鍋爐代理
agent
鍋爐產品
PRODUCT
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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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政策
鍋爐代理商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與規章制度的國內獨立法人企業、團體或機構。
(2)愿意與總代理開展各項合作,在今后的市場推廣中積極與總代理配合。
(3)同意嚴格保守總代理及代理產品的商業秘密(包括價格政策、產品核心技術資料、市場策略等),并應嚴格遵守執行總代理的市場價格政策。
(4)在特定的區域市場有一定的業務優勢。
(5)具有建立和管理銷售渠道的經驗及提供售后服務的能力。
(6)不得經營競爭性產品。
項目報備
代理商的工程項目需填寫《代理商項目登記表》上報總代理市場部,當發生客戶資源沖突時,總代理按項目報備時間優先、項目決策人拜訪優先、項目進程報告優先、協調統籌的原則處理。
業務支持
(1)提供最新的產品樣本、技術資料及宣傳資料等;及時將公司最新的產品動態信息、價格變動、市場動態信息以及產品的成功客戶案例以及公司政策等有關信息。
(2)總代理在全國各地舉辦大規模展示活動或有關重大公關活動時將邀請當地鍋爐代理商合作參加。
(3)由總代理不定期策劃實施全國性的宣傳推廣措施, 如廣告、展會等。
(4)鍋爐代理商在授權區域內開展產品發布會、研討會、座談會等商務活動中,總代理提供宣傳資料,如代理商要求,總代理可派人員支持。(注明:總代理派出的參會人員的差旅費由代理商承擔)。
(5)對銷售業績優秀的代理商給予更優惠的價格支持或物質獎勵,具體辦法另行頒發。